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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安委〔201517                                                                    签发人:乔新江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部署和《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整改为核心的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办〔201528号)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5629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整改为核心的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办〔201528号)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安委会牵头在全市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书记郭瑞民同志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按照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进行。市政府安委会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长: 乔新江(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包盛柏(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谢天学(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张山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德付(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景(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支队、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畜牧局、市物流管理中心、市民族宗教委、市市场发展中心、信阳火车站等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常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工作部署,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十除十保四查即: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各级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县乡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除十保即排查消除以下10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以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城镇居民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小区物业、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应急值守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汽运领域严厉查处大货车和大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监管;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无证施工、无证上岗、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四)排查消除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及通风、水害、尾矿库等方面隐患。

(五)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活动,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六)排查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重点整治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防止形成新的隐患,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七)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大坝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预防、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八)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农机领域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隐患。排查渔船渔具、养殖作业、渔船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渔业安全。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九)排查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境,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严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排查消除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针对大商场、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党委政府职责要求和部门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认真检查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十除要求,实现十保目标;同时要以十除十保的效果作为检验四查要求是否到位的基本标准,反证各级各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成效。要坚持”“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即改,即改即,实现十保

将全市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以十除十保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实现全除全保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以排查消除10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油气输送管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暑期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市科技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科研院所,易燃易爆、防踩踏、防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六)市民政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军休所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各类人才市场、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八)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市政工程建设、城市燃气、供水、污水处理、中心城区防洪、公共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水上交通、公路、水运领域及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二)市水利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河道采砂,防汛工作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三)市消防支队负责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十四)市农业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渔业船舶,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动植物防疫、检疫等领域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五)市林业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所属林场及企事业单位的造林抚育、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类型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六)市商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规模以上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国资委所属的国有企业除外),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七)市文广新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八)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十九)市国资委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所监管企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市质监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食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二)市旅游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度假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三)市粮食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四)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冶金、建材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五)市农机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六)市供销社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七)市司法局负责全面排查消除全市监狱系统安全隐患。

(二十八)市气象局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防雷设施,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十九)市体育局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体育学校和体育场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十)市房产管理中心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房屋拆除工程、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十一)市人防办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人防建设工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十二)市畜牧局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畜牧养殖及其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十三)市物流管理中心全面排查消除全市物资仓储流通及所属行业的安全隐患。

(三十四)市民族宗教委全面排查消除全市宗教场所的安全隐患。

(三十五)市市场发展中心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十六)信阳火车站全面排查消除信阳境内铁路沿线及系统内的安全隐患。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职责,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信息共享、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打非治违等方面,牵头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对地方和部门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6月下旬)。召开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就实求是、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9月)。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对照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市直有关单位要立足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12月)。各级各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全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联合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采取对表交帐的方式,每月对各县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县区和部门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建章立制等情况。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36个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要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同时,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明确1名办公室副主任),作为本县区本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联络员。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牵头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及具体负责领导、联络员有关情况(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务必于76日前一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牵头单位每月1日和16日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2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总上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市联合督查组每次集中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履职尽责情况,执法监督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人:吴延风  余成玲

联系电话:0376-6365787

电子邮箱:yf68572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