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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信阳市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

关于全面落实信阳市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信政文〔2015〕127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5〕159号)要求,现将全面落实我市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权责清单。各单位、各科室要明确权责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主体,事项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等,并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正确运用。信政文〔2015〕127号和信政办〔2015〕159号文的电子版已上传市局网站和各单位(科室)电子邮箱,请自行下载并组织学习。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单位、各科室不得擅自变更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坚决杜绝不按清单管理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信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转移等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及时依规定程序调整权责清单。市局权责清单内的权责事项需要调整的,相关单位科室)应在3日内,局权责清单建设办公室提交拟调整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别调整依据、实施机构、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等材料(含材料电子版)。

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各科室要以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并于2016年3月底前通过局机关网站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2月26